铜川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暨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展览征稿通知
市文联、铜川书画院,各区县文联、各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铜川书画公园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讴歌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根据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总体部署,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承办“铜川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此次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展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讴歌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主旋律,展示新风貌,以丰实的笔触和饱满的热情为党放歌抒怀。
(一)主办单位: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组委会
(二)指导单位: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铜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铜川书画院(铜川美术馆)
(四)协办单位: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耀州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宜君县文联、印台区文联、王益区文联、耀州区文联、新区文联、铜川书画公园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五)组委会
铜川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展览办公室设在铜川书画院,市文联、铜川书画院及各区县指定一名人员为成员,负责展览组织、收件、评选等工作。
三、展览时间、地点及规模
展览时间:2021年6月下旬
展览地点:铜川书画公园范宽馆(美术摄影类)
铜川书画公园柳公权馆(书法类)
展览规模:展出作品260件(其中:美术100件、书法100件、摄影60件)
四、作品题材要求
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各个时期的重要事件和历史瞬间,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不同时期和各个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描绘国家发展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努力发掘时代特征与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唱响新时代各行各业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五、征稿范围、作品类别、作品尺寸及送稿要
(一)展览面向铜川市美术书法摄影工作者征稿。
(二)中国画、书法、篆刻要求六尺以内竖幅,统一装裱;油画原则上尺寸宽度不超过1米,自行装框;雕塑自行运送。
(三)摄影作品要求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直接参加终评;电子版一律为JPG格式,不小于5MB,入选后统一打印、装框。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4张。
(四)书画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标注姓名、作品名称、区县、联系电话等信息。摄影电子版文件注明姓名、作品名称、区县、联系电话等。
(五)本次展览结束后,所有作品全部退还作者。在退稿时间内领取,若超越退稿时间,视为放弃。
六、展览具体安排
本次展览活动由市文联、铜川书画院牵头,市文联负责书法类的作品征集、评选、展览等工作,铜川书画院负责美术摄影类的作品征集、评选、展览等工作,协办单位配合落实。
(一)前期准备:发布征稿通知、宣传、创作辅导、征集、评选作品等,实施单位:市文联、铜川书画院、各区县文旅局(3月15日—5月25日)。
(二)创作辅导:组织书画骨干作品观摩活动,实施单位:铜川书画院(4、5月份)。
(三)作品初评:由各区县文旅局分别组织评委会,从征集作品中初选美术作品40件;由各区县文联分别组织评委会,从征集作品中初选书法作品40件;摄影作品发至统一邮箱,实施单位:市文联、铜川书画院(5月25日前)。
(四)作品终评:组织专家评选出入展作品260件,实施单位:市文联、铜川书画院(5月31日前完成)。
七、收件时间、地点
收件时间:2021年5月15日—5月25日(工作日)
摄影收件邮箱:446391911@qq.com
书法类收件地点:
(一)宜君县:贺菲菲 18909196362
宜君县文联
(二)印台区:郑 颖 15129190906
印台区文联
(三)王益区:陈 晨 18220491234
王益区文联
(四)耀州区:郭咏梅 6286581
耀州区文联
(五)新 区:王 琳 13991580023
市文联(市作协)
美术类收件地点:
(一) 王益区:武振社 13759601102
王益区文化馆
(二) 印台区:程言永 13571593115
印台区文化馆
(三) 耀州区:郭咏梅 6286581
耀州区文联
(四) 宜君县:周增鸿 15209192030
宜君县文化馆
(五) 新 区:刘 宁 18292790392
新区正阳路铜川书画院(报告厅后院)
八、作者待遇
(一)通过终评展出的作品,颁发入选证书;
(二)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所有参展作者赠送展览画册2本;
(四)在铜川日报等媒体公布本次展览所有入选、获奖作者名单,作品在铜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铜川书画院(铜川美术馆)网站及公众号上进行宣传。
九、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投稿作品须为作者独立或合作完成,且为无侵权问题的原创作品。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退件要求: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加复评作品按区县统一退件。退件时间及地点,根据展览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四)凡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本通知未尽事项,由铜川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铜川书画院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四届铜川市艺术节组委会
2021年3月25日